|
|
|
| |
| 单 位: |
|
| 姓 名: |
姜培杰 |
| 电 话: |
13356891628 |
Email: |
|
| 地 址: |
|
| 留 言: |
您好!我是青岛惠农园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姜培杰,住平度市郭庄镇驻地,联系电话:13356891628。 我举报犯罪嫌疑人王海峰(男,住所地山东省荣成市邱家镇永兴居民委员会)的下列犯罪事实: 自2006年春天,王海峰以赊销方式从我蔬菜合作社采购蔬菜,销给山东好当家集团公司。开始,王海峰从山东好当家集团公司支取蔬菜款后,都及时将货款交给我合作社。但自2006年9月,王海峰开始实施诈骗行为。 2006年9月10日,王海峰派运输车辆鲁K24497(司机电话:13863050197)从我蔬菜合作社拉走圆葱10580kg,价值15341元(1.45元/kg×10580kg)。 2006年9月23日,王海峰派运输车辆鲁K25836(司机电话:13863193968)从我蔬菜合作社拉走大头菜8500kg,价值5010元(0.59元/kg×8500kg);拉走圆葱15500kg,价值26350元(1.70元/kg×15500kg)。 2006年11月2日,王海峰又派运输车辆(司机电话:13884806888)从我蔬菜合作社拉走圆葱10300kg,价值17510元(1.7元/kg×10300kg)。 上述三车蔬菜共计货款64216元。此后,犯罪嫌疑人王海峰杳无音信,我们多次到荣成市邱家镇永兴居民委员会找他,均未找到。 《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以及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规定,我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海峰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我们向荣成市刑警大队报案以后,他们拖了很长时间,迟迟不给解决。处于地方保护主义,证据确凿的诈骗案,竟说成民事纠纷。平度市经侦大队,把诈骗证据在荣成好当家集团和农业银行都收集齐了,就因为荣成市刑警大队不配合,案子无法继续进展。 现在我向青岛经侦支队反映,青岛经侦支队要求平度经侦大队将案件移交给青岛经侦支队,平度经侦大队却以种种理由不移交。 为此,向齐鲁经侦您举报,请帮助协调,解决问题! 此致 敬礼
举报人:姜培杰 13356891628 2011年4月11日
[2011-4-11 12:42:23]
|
| 回 复: |
您好,从您所描述的情况看,此案应定性为诈骗案!如果你们双方签有合同,则属于合同诈骗,您应当到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报;如果你们双方没有签署正式的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者只是简单的生意往来,那么则是诈骗,应当到青岛市公安局刑侦处举报。 |
|
| 单 位: |
|
| 姓 名: |
姜培杰 |
| 电 话: |
13356891628 |
Email: |
|
| 地 址: |
|
| 留 言: |
您好!我是青岛惠农园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姜培杰,住平度市郭庄镇驻地,联系电话:13356891628。 我举报犯罪嫌疑人王海峰(男,住所地山东省荣成市邱家镇永兴居民委员会)的下列犯罪事实: 自2006年春天,王海峰以赊销方式从我蔬菜合作社采购蔬菜,销给山东好当家集团公司。开始,王海峰从山东好当家集团公司支取蔬菜款后,都及时将货款交给我合作社。但自2006年9月,王海峰开始实施诈骗行为。 2006年9月10日,王海峰派运输车辆鲁K24497(司机电话:13863050197)从我蔬菜合作社拉走圆葱10580kg,价值15341元(1.45元/kg×10580kg)。 2006年9月23日,王海峰派运输车辆鲁K25836(司机电话:13863193968)从我蔬菜合作社拉走大头菜8500kg,价值5010元(0.59元/kg×8500kg);拉走圆葱15500kg,价值26350元(1.70元/kg×15500kg)。 2006年11月2日,王海峰又派运输车辆(司机电话:13884806888)从我蔬菜合作社拉走圆葱10300kg,价值17510元(1.7元/kg×10300kg)。 上述三车蔬菜共计货款64216元。此后,犯罪嫌疑人王海峰杳无音信,我们多次到荣成市邱家镇永兴居民委员会找他,均未找到。 《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以及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规定,我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海峰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我们向荣成市刑警大队报案以后,他们拖了很长时间,迟迟不给解决。处于地方保护主义,证据确凿的诈骗案,竟说成民事纠纷。平度市经侦大队,把诈骗证据在荣成好当家集团和农业银行都收集齐了,就因为荣成市刑警大队不配合,案子无法继续进展。后又到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请求协调处理,却没有给处理! 为此,向齐鲁经侦举报,请帮助协调,解决问题! 此致 敬礼
举报人:姜培杰 13356891628 2011年4月7日
[2011-4-7 7:52:36]
|
| 回 复: |
您好,从您所描述的情况看,此案应定性为诈骗案!如果你们双方签有合同,则属于合同诈骗,您应当到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报;如果你们双方没有签署正式的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者只是简单的生意往来,那么则是诈骗,应当到青岛市公安局刑侦处举报。
|
|
| 单 位: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雪宫办事处 |
| 姓 名: |
桑卫东 |
| 电 话: |
13589588165 |
Email: |
627175873@qq.com |
| 地 址: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雪宫办事处桑家居委会 |
| 留 言: |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街道办事处桑家村村民,现举报我们村委主任兼书记郭全荣在2005年至今涉嫌贪污事项。 1 我们村主任郭全荣伪造财务公开事实,欺瞒领导,6年来未按照法律要求对我们村的财务进行张榜公开,在我们村民的要求下,在2010年12月份我们临淄区雪宫办事处给了我们一份桑家村上交的财务公开榜。 其中“村民取暖补偿费”一项中。支出752079.50,我村享受福利村民共918人,每人每年补助为700元,实际支出应为642600元,但账目中显示为752079.50,差额109479.5的资金不明,郭全荣执政6年中涉嫌贪污60余万元。 2 临淄区土地收储中心补偿我村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4024.26万元,而郭全荣给村民公开却是3696万元,其中短少328.26万元,郭全荣涉嫌贪污。 3 淄博正承置业公司以97.51亩土地抵顶我村民安置款5800万元,而郭全荣却以5369.98万元的价格转卖给篮溪置业公司,中间差价430.02万元,郭全荣涉嫌贪污。 4 我们村企业桓公房地产公司自2005年至2008年开发楼房桓公花园2#,3#,4#,5#楼,财务支出工程材料费1450万元,售楼款却去向不明,我们请求查明售楼款去向。 请求上级领导对我所举报问题进行查究,给村民挽回损失。
[2011-4-2 23:23:06]
|
| 回 复: |
您好,请您先向临淄区经侦大队反映。 |
|
| 单 位: |
|
| 姓 名: |
吕军 |
| 电 话: |
13225419521 |
Email: |
|
| 地 址: |
|
| 留 言: |
尊敬的领导: 我是大坞镇西桥头南村村民,受广大村民委托,现将我们村 的一些情况向领导反映。望领导能给我们做主,村书记吕士端贪污公款,希望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现有以下情况向领导反映: 1、村委会卖学校卖了17万不明去向 2、村委会对外承包出去了200多亩地,承包费不明去向 3、村里参与计划生育罚款,所罚款项不明去向 鉴于以上情况,我受广大老百姓委托,特向领导反映,望领导能给与处理。跪谢!!!
[2011-3-31 16:42:32]
|
| 回 复: |
请您到枣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映。 |
|
| 单 位: |
惠民县宁涛庆典服务中心 |
| 姓 名: |
宁涛 |
| 电 话: |
0543-5328019 15966385009 |
Email: |
ningtao666@126.com |
| 地 址: |
惠民县东门大街(县司法局一楼) |
| 留 言: |
2011年3月23日上午9时被骗投诉。上午9时我接到称呼武警中队人员打来电话(15206876538)要反光警示器材一批18000元。我接着联系西安市金盾反光警示器材有限公司王伟立,王伟立叫我汇到卡号:6228480210856847517 王伟立。款汇出后王伟立,武警中队人员电话就在没有打通。猜发现被骗。
[2011-3-23 17:05:17]
|
| 回 复: |
您好,请您到滨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映。 |
|
| 单 位: |
|
| 姓 名: |
姜培杰 |
| 电 话: |
13356891628 |
Email: |
|
| 地 址: |
平度市 |
| 留 言: |
您好!我是青岛惠农园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姜培杰,住平度市郭庄镇驻地,联系电话:13356891628。 我举报犯罪嫌疑人王海峰(男,住所地山东省荣成市邱家镇永兴居民委员会)的下列犯罪事实: 自2006年春天,王海峰以赊销方式从我蔬菜合作社采购蔬菜,销给山东好当家集团公司。开始,王海峰从山东好当家集团公司支取蔬菜款后,都及时将货款交给我合作社。但自2006年9月,王海峰开始实施诈骗行为。 2006年9月10日,王海峰派运输车辆鲁K24497(司机电话:13863050197)从我蔬菜合作社拉走圆葱10580kg,价值15341元(1.45元/kg×10580kg)。 2006年9月23日,王海峰派运输车辆鲁K25836(司机电话:13863193968)从我蔬菜合作社拉走大头菜8500kg,价值5010元(0.59元/kg×8500kg);拉走圆葱15500kg,价值26350元(1.70元/kg×15500kg)。 2006年11月2日,王海峰又派运输车辆(司机电话:13884806888)从我蔬菜合作社拉走圆葱10300kg,价值17510元(1.7元/kg×10300kg)。 上述三车蔬菜共计货款64216元。此后,犯罪嫌疑人王海峰杳无音信,我们多次到荣成市邱家镇永兴居民委员会找他,均未找到。 《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以及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规定,我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海峰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我们向荣成市刑警大队报案以后,他们拖了很长时间,迟迟不给解决。处于地方保护主义,证据确凿的诈骗案,竟说成民事纠纷。平度市经侦大队,把诈骗证据在荣成好当家集团和农业银行都收集齐了,就因为荣成市刑警大队不配合,案子无法继续进展。 为此,向齐鲁经侦您举报,请帮助协调,解决问题! 此致 敬礼
举报人:姜培杰 13356891628 2011年3月18日
[2011-3-18 16:02:37]
|
| 回 复: |
请您到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映。 |
|
| 单 位: |
|
| 姓 名: |
受害人:陶玉英 |
| 电 话: |
13675473476 |
Email: |
tyy.yanzhou@163.com |
| 地 址: |
山东省兖州市人民医院骨—科第六病室14床 |
| 留 言: |
(原创首发)中国警察忠孝两全没有人性(山东济宁)办黑案收黑钱 我叫陶玉英今年47岁,摔伤时身高1.59米体重168斤,家住兖州市八一小区(下岗无职业)。 我依据人民警察办案的宗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010年5月13日下午15点57分15秒我拨打济宁公安局办公室的电话(0537-2960020)刘局长接听,刘局长说我正到下面去了解你的案子,我给他反应没有人性警察为保护(犯罪分子黑恶势力)办黑案,刘局长说你要相信党,我就问他法大还是党大,刘局长说法大,我就把共产党员人民警察,打着共产党的旗号,执法犯法,目无党纪国法,强奸法律,糟蹋法律,刘局长说你还是打(2961110)和首席警察那里反应,他们要骂你,你就打(110)报警,我去通知他们,让他们接你的电话,我把5月11日所遭受恶毒侮辱和恶毒谩骂讲给刘局长听,一位女警官让我打(2960110)是局长热线投诉电话,17点19分58秒我拨打了电话(2960110),一位男警官接听张口就骂我给脸不要脸等等一些恶语,4月16日局长热线(2961110)一位女警官接听,我反应警察办黑案,收黑钱为摆平刑事案件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她就为办黑案的警察开拓罪行,拿话轮流来攻击我还有(两个男)警官嘻嘻哈哈,把她们的幸福建立在我受害人的痛苦之上,在这之前他们侮辱和恶毒谩骂我,我在5月6日首席警察曹景文处长说你的案子我们都知道,就是领导(局长)不让给,还不让说,我当时就问曹景文处长是那个局长在阻碍刑事案件进展,这是违反人民警察法、刑法、公务员法、党纪国法渎职罪,给我们的党对着干,给国家制定法律对着干,作为共产党员为保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丧心病狂、丧失了人性、人民警察道德,执法犯法。刘局长开始还为警察狡辩,开拓罪行,听着、听着、听不下去了就骂了两句太可恶了,太可恶了就扣了电话。 我按照刘局长说的依法打了局长投诉热线电话(2961110)6月1日11点钟左右一个警官(男)说你的案子我们都知道,下午就给你送去,一直没来,6月9日16点13分08秒我又依法打通(2961110)一位男警官接听张嘴就骂变本加厉侮辱和恶毒谩骂受害着本人(骂了半个多小时以上)拿着我丈夫和孩子威胁我,口口声声让我看好他们,还不行又打过来电话骂我,我报警兖州公安局110接听,兖州110让我找济宁公安局给了我总机号码(2960000),6月10日11点08分12秒继续打过来电话辱骂本人,为保(犯罪分子黑恶势力)竟然出卖自己不是共产党员和身穿警服警察,这是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指挥中心,当我向公安局有关部门反映,接警警察说只有这个电话能找到局长,在局长热线值班的每一位都是局长亲信,是共产党员、身穿警服、头顶警徽人民警察,他们每一句话都代表着局长,在5月18日22点为保犯罪分子向我家窗户上开枪打坏玻璃,威胁我的家人,人身安全,6月18日我打通首席警察电话(2871110)邱处长接听,说下个星期二、三(就是22、23日)到病房给你送去,公开案情,复印卷宗和出警警察(吴福国)送我医院书面材料各一份,又反应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犯罪。6月24日我依法打通首席警察电话(2871110)高处长接听,当我说涉枪一出口,高处长说知道,就不让我往下说了。 首席警察(0537-2960060)值班处长给我说换新局长是省厅下来的(注明新局长王金城2010年6月17日上任),我说不在那一级下来的领导,看他依法不依法办案,不管从那里下来的领导职务再高不依法办案也没法,只要依法办案一个普通警察就能办,首席警察值班处长说我说的对,还说了我反应的材料他都看了,说我反应的都是事实,首席警察值班处长又说,听说下来的新局长办事还可以,你找新局长反映,我就依法给局长投诉热线(0537-2316989)(0537-2961110) 找新上任局长(王金城)依法反映,(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犯罪,中国没有人性的警察办黑案收黑钱摆平刑事案件)造成我在医院病床上至今,让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警察不光不给找,提着我的名字在电话上破口大骂侮辱和恶毒谩骂恶质、无赖、泼妇等等的恶语,栽赃陷害我,还不行又打过来电话(0537109861110)继续骂我,你去死吧等等恶语(0537-2961110) (7月16日13点31分21秒)张骂我混蛋。(7月17日7点43分20秒)我依法找王金城局长反映(一名男警官接听,我跟他讲法律,他不给我讲,说我不配,就在电话上骂我个把小时,这是知法犯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贵贱之分,我问他姓什么不说,就说想告就告没人管,我代表局长投诉热线全体骂得你,让你从医院病床上滚出去,还扬言说你上联合国去告,警察不知廉耻没有人性办黑案收黑钱感到很光荣(局长投诉热线王警官),(7月17日14点30分33秒)女警官接听,我依法反映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犯罪,女警官在电话上就胡扯那个电视剧,什么工行卡多少号等等,在警察队伍里,有这样的警察,是中国人民警察的耻辱,共产党员的耻辱,国家为人民群众建立的投诉平台竟然成了警察骂受害人的平台,这是全国典型中国警擦为保犯罪分子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犯罪,丧失了共产党人的本色。 2010年7月30日我依法打了首席警察电话(0537-2960060)(孟处长)接听,孟处长说材料我看到了,我还向上一届的值班首席警察了解你的案子说你反应的都是事实,领导说了让你退一步,海阔天空,我又问(孟处长)你换位思考思考,当你的母亲或妻子被犯罪分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流氓寻衅滋事抓着两个乳房腾空摔出3.4米远,摔的不能动在病床上卧床至今,每天忍受着伤痛的折磨,还要受着警察恶毒侮辱谩骂,你也要退一步,海阔天空吗?问的(孟处长)哑口无言,(9月18日)上午9点35分42秒我依法拨打济宁公安局督察大队电话(2960077)督察官(男)接听问我是不是陶玉英我说是,督察官接着说我们以在车上到你那里去了,就是依据人民警察法到(第3条,4条,20条第一款,44条)拿着卷宗给你送到病房,公开案情,复印卷宗和出警警察(吴福国)送我医院书面材料各一份,等到现在(10月26日)也没有见到督察官送到医院病房来,(10月26日)上午10点10分46秒我依法拨打局长投诉热线电话(2961110)接听电话一个(男)警察张嘴就骂妈弊,滚远点,请问孟建柱部长警察每天出门要把他妈妈那个(弊)带在嘴来上班吗? 在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以及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公开案情,公平、公正、公开,阳光依法办案,接受被害人的监督,兖州公安局邵继臻局长和济宁公安局徐世杰局长,新局长王金城及有关领导为孝忠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罪,办黑案收黑钱摆平刑事案件,警察拿着他妈妈那个弊它来做武器,对我被犯罪分子打得不能动卧床至今的受害着本人进行人身攻击和恶毒侮辱谩骂,不要脸面,孟建柱部长你不会不要脸面吧,是不是没有人性办黑案那就公开案情,拿出案情卷宗来证明,党中央公安部号召全国上下打击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犯罪,他们竟然权大于法,以权压法,公权大于天,恶搞到践踏法律,给黑恶势力狼狈为奸来当保护伞,他们利用权力强奸法律一时,但权力不可能永远强奸法律!有法不依,执法犯法,我对此坚信不疑,希望有关领导引起高度重视。 济宁公安局徐世杰局长和兖州公安局邵继臻局长及有关领导是怎么没有人性的栽赃陷害,捏造假案情,加害与我办黑案不惜血本帮助性质恶劣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为犯罪分子打人者当说客,和故意伤人的开发商以及开发商的后台兖州市政府相互勾结成黑恶势力,上我丈夫单位济南路局兖州车务段恐吓威胁迫害让他下岗,不给工资,调往外地,现已回家。兖州公安局齐鲁科长拿着我的孩子对我丈进行恐吓威胁,鼓动我娘家人来威胁我丈夫,动用监听设备窃听我的电话,截留我的短信,调取我的账单,不成又恰电话,阻碍我向上级公安部门反应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犯罪,监视我的病房,偷偷爬门框来吓唬我,跟踪我的家人,网络攻击我的电脑,冒充记者又冒充中央党校的学生,兖州和济宁公安局这几年来费尽心机,用上了三十六计攻心,瞒天过海,围魏救赵,调虎离山一系列的计谋,故意把犯人放走,把精力都放在对付我受害人身上,造成我家人很大的伤害,在09年5月19日薛波局长到病房通知,21日下午齐鲁科长代表兖州公安局陪同市政府的领导来到病房说我们警察公平、公正、公开办案、公开案情把案情卷宗(警察出警笔录)拿到病房让我复印至今没有拿来,迫于无奈,只好向公安部领导反映,要求依法办案。 我是2005年2月21日下午3点多,我到兖州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处(八一路口)交水电卫生费,(上班时间,上班地点)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费乱涨价,(因卫生费涨2元钱)交涉中兖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卖楼工作人员的对我进行辱骂,物业经理郑富治酒后进来,对我流氓寻衅滋事,故意从临街门口两级台阶上(约高半米,当时我穿着6分高跟鞋),用双掌猛力推到我的两个乳房上,倒着腾空仰面躺卧状态摔出3、4米远,又整个平着弹起再贴地面滑动,且摔倒的地面为水泥地(有一定的坡度),是从坡的高处向低处方向摔的,左手卷曲着背在身后与后背部,腰部三处着地,我当时就感到有一股气从腰部沿脊柱经头皮直冲眉头上,故意伤害致残。 110接警后到了现场,警察让我跟他到派出所问口供,我向警察求救,我快不行了请他拨打120救我,警察用了开发公司营业厅的座机电话拨打120,120到后警察说让我自己到车上去,我给他说我不行了,警察并亲自帮忙把我抬上急救车,警察(吴福国)在发案现场用自己的手机在我面前通知我丈夫,说我自己摔着了。我对象到急救中心见我了解情况后,到二派出所找办案警察(吴福国),发现办案警察正与郑富治开心的聊天,办案警察一人到急救中心做笔录,做了假笔录让签字,我不签办案警察暴跳如雷,扬言不签字,让你什么办不了,验不了伤。我让丈夫去找二所所长(薛波现任公安局副局长)了解案情,薛所长说卷宗被他伙家拿回家,将近成年一直没拿回来,又到公安局反应,(王冠军)局长接待说给调查一直没有音信,一年后二所指导员(姜彦伟)和民警送来验伤通知,先拿假笔录让签字,我不同意,重又如实做了案情笔录。(孔令学)法医来做假鉴定,我打电话找过公安局局长秘书处说他给(邵继臻局长)局长反映留下联系电话,又打电话找(郭利刚局长党委书记),(惠晓勇局长)在上行风热线我多次反映都有陈晓东主任在导播那里接听,他拿话挤兑我,刑警大队队长反映,队长问我当时报案了吗,报案了110出警,派出所办不了就得交到局长那里,局长在下令让我们办理,我们才能办理,.第二派出所所长(高宗旭)在08年8月5日来病房问谁向济宁公安局告的,我说了我告的,因为我的伤情越来越厉害,厉害起来甚至就要命,警察都知道,我问高所长你们办不了我的案情为什么不上交,他说从06年4月份我就交到局长那里,这是局长不让交,后来.二派出所所长(高宗旭)在08年11月份又到病房,我又问他,做为人民警察为什么栽赃陷害我(受害人),(高宗旭)所长说局领导让这样干得,后来我又找公安督查,督查说你向上级找领导反映吧,你的事我们都知道,110指挥中心就让找济宁市公安局给了我号码(2961110)。 我打济宁市公安局局长热线公开电话(05372961110),让我找首席警察那里反映,7月4日有首席警察刘珍波处长)冯嫣处长接到我的材料(陶玉英对兖州市黑恶势力的控诉),有局领导批示,08年7月29日派龚震伟处长和局长秘书处来办理此案,龚处长来兖州办案不见我受害人,回去给冯嫣处长回报说给我联系不上,当我打电话找到龚处长,我问龚处长你看到我的材料吗,上面有联系电话和地址,龚说看到了,不想见你,我说你不想见我为什么给冯嫣处长说给我联系不上,欺上瞒下在办黑案,8月27日岳局长批示孔主任批示9月16、17、18日交到刑警大队,11月19日上午张爱国警官和刑警队还有法医来到病房,我给他们反映被打伤经过,张爱国警官说领导让我们来是给你做鉴定不是调查案情的,我就给他们要相关手续说没有,问我谁说有手续,我的回答是首席警察说拿手续是受法律保护,没手续不受法律保护,张警官气急败坏的说他们懂个庇,又说无缘无故领导不会让我们来,我问他领导在那里张警官说在兖州公安局办公室等着里,市公安局来欺骗我做假鉴定,我又通过首席警察了解到兖州公安局上报的我被故意伤害的过程,被歪曲成我骂别人,并被踹了一脚,将我这个受害人说成是故意找事成了害人者。那个首席警察说你等着我这就打电话找领导,我在电话上听着那个警察说把人打成这样了(不能动了),将受害人说成是故意找事的了,叫谁谁也不会愿意,兖州公安局栽赃陷害,捏造假案情,首席警察说我们局长一把手(徐世杰)和兖州安局局长一把手(邵继臻 )还有局的有关领导现在正开会研究怎么解决,这就是济宁市公安局局长和兖州市公安局局长及其他领导商量的结果栽赃陷害,捏造假案情,加害与我,法制处(胡克博处长)还诱导我冲击他们的办公机构,兖州和济宁公安局领导不知收了多少黑钱为犯罪分子打人者脱罪,歪曲我被人故意伤害的事实,说我打架斗殴,歪曲案情,我一个40多岁的家庭妇女和20多岁强壮的男青年斗殴,这根本是颠倒事实、混淆黑白、栽赃陷害。 09年1月13日我通过阳光政务热线反映到省公安厅,王献增厅长在线接听我反应)陶玉英对兖州市(权利性)黑恶势力的控诉)现场通知济宁公安局赵长海局长承办此案,17个县市都在听着王献增厅长要求,要用精锐警力去办,赵长海局长说明天就去办,一直没有来办理,09年3月24日策划了不可告人的勾当,先把我丈夫调到离城7、8里以外的地方天下着雨,紧接着在让二派出所高所长打电话说到公安局9楼省公安厅工作组想见你,2月25日省公安厅纪委主任祝奎生和济宁公安局纪委书记贾广宏到病房来,在不了解案情,没到发案现场的情况下,不进行调查,对我被故意伤害的过程祝主任和贾书记不感兴趣不让我说,对兖州和济宁公安局颠倒事实装听不见,祝主任说不要案情过程只要结果,要挟我来做假鉴定,我让他拿出案情卷宗来祝奎生和贾广宏就溜之大吉了,省公安厅办案就靠抗.蒙.骗吗?想达到办黑案的目地没有得逞,对我这个被害人不同情反而挤兑和歪曲事实,回到公安厅说我在家中,连我住院4年至今在病床上躺着的事实都不敢承认,违法办案。有关领导说我们都有首席领导负责制,王献增厅长在阳光政务热线接你的案子,有他负责到底把号码给了我(053185123070)接电话不光不给找领导还用办公室电话(85123070)(85123072)多次打过来咒骂、侮辱、骚扰。我给纪委反映过(85123052)(85123852)还有其它部门,又让我打电话(85124050)找公安厅吴鹏飞厅长反映,接电话的就说吴厅长说了,不想接你的电话,让你滚远点,在打电话就骂我,我又给厅长公开电话(85125110)那里多次反映,接电话的领导说没有案情经过(打人过成)那里来的伤情,这是他们在违犯党纪国法办黑案。 09年11月10日,兖州公安局二所牛所长来到病房,要求不依法办案,依法办案就是扣字皮,要让犯罪分子打人者满意。一个刑事案件歪曲成行政案件,让受害人接受行政救济。 我多次依法给济宁市公安局首席警察反映兖州和济宁公安局领导办黑案,光接过我案件就有80多人,几十个部门,政治处(刘保嗯处长),督查(于超处长),指挥中心,国保支队(陈胜才处长),法制处,经侦支队,网监等等,精英处长轮流值班就像首席警察郑强处长说把材料让我发到网上,大家都能看到,有的就说我反映的都是事实,他们都是领导我们管不了,还给我举例说省政府的领导犯法照样官压,不给他们官大,让我向上级公安厅及公安部反映,有的就为领导开脱罪行再就是为犯罪分子讨价还价,还说你上网反映领导才不在呼里,我们也跟着洋洋名,督查处于超处长,指挥中心吴振滨处长,经侦处仇玉喜处长,科技处姬广武处长,他们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光不遵守警察法的遵言,不依法办案还替违反党纪国法的领导开拓罪行,满嘴谎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2009年12月14日遭到张国强谩骂。2010年1月25日经侦处赵惠兵处长就对我侮辱,2010年1月30日郭海洋处长利用职务便利散布谣言栽赃陷害我,不成2010年2月2日值班姜处长用攻心战来攻及我,造成我的眼睛出血,为忠于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罪来当说客,想至于我死地,我没死在犯罪分子手里,要死在中国没有人性警察手里。 我又在2010年1月13日通过阳光政务热线把(陶玉英对山东省兖州和济宁市公安局办黑案的控诉)反映到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志华那里,下午我又打电话找了纪委(053185123056),那个领导说你反映的领导都已知道开会商量,把该给你的材料(卷宗就是警察出警的笔录)会给你,他们违法那一条我们都知道了,事后他们不光不给我联系,反而还在继续包庇办黑案。 5月10日17点52分31秒拨打公安厅厅长投诉热线( 053185125110 )反映济宁公安局局长热线办黑案,我依依据人民警察法让他们公开案情、复印卷宗和出警警察(吴福国)送我医院书面材料各一份,局长热线警官侮辱和恶毒谩骂本人,那位领导说,我给你说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要案情卷宗复印,卷宗里的东西证明谁打里你,打人着是谁,案法现场,时间地点等等,他们怎么侮辱和恶毒骂你,你都要忍者,只要给你公开案情、复印卷宗和出警警察(吴福国)送我医院书面材料各一份就行。 在我这个流氓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案中,山东省公安厅,地,市警匪一家就是这样办黑案,收黑钱摆平刑事案件,违背警察誓言,违犯以实事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宗旨,违犯了《警察法》第3条、4条、20条第一款、22条第三款,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十一款,玩忽职守,44条以及《刑法》417条246条254条397条39条,《公务员法》53条第6款第9款13款,违犯党纪国法渎职罪。 我声明我写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我是去交钱,被开发商故意打成重伤致残,跟我丈夫没有任何关系,我现在还在兖州市人民医院住院部外二科(骨1科)第六病室14床,卧床住院至今. 请公安厅吴鹏飞厅长及领导依法办案,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不姑息养奸,还我一个公道!因此我要求在阳光下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要公平、公正、公开、公开案情允许案情卷宗复印和出警警察(吴福国)送我医院书面材料各一份,把案卷交到检察院,有检察院公诉,将犯罪分子绳之与法。 受害人:陶玉英 写于兖州市人民医院病房中 2010年10月26日 电话:13675473476 电子邮箱:tyy.yanzhou@163.com
[2011-1-14 18:07:50]
|
| 回 复: |
您好,看了您发来的材料,我们认为此事您应向当地的检察院及纪检部门反映情况。 |
|
| 单 位: |
|
| 姓 名: |
李世民 |
| 电 话: |
13969181033 |
Email: |
|
| 地 址: |
|
| 留 言: |
1、 在山东聊城茌平贾寨乡有一处化肥换包装造假窝点:聊夏路与临博路交界口往南2-3华里处路西有个“好再来饭店”,从饭店北临路口往西100米路南有个大门,写着格润农业字样的厂子就是。 2、 制造销售至农作物死亡的假硫酸铵化肥! 3、 该窝点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买来的非农业用硫酸铵当农业用硫酸铵销售! 4、 该硫酸铵由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该硫酸铵含草甘膦,农作物吸收后死亡绝收,因此这种硫酸铵不能用作化肥,不能在市场作为化肥销售,因此出厂价极低。 5、 农业用硫酸铵是焦化厂生产目前出厂价为800元/吨左右,而南通有害硫酸铵出厂价为100元/吨, 6、 该窝点用低廉的有害的南通硫酸铵冒充农业硫酸铵获取巨额暴利,有7000吨有害硫酸铵从聊城东站通过铁路发到日照港、河北、河南等地,非法牟利400多万元,坑农害农。 7、 赃物存储地:日照港口现有5000吨硫酸铵,系聊城金谷农资有限公司由聊城东站发货至日照港接收方为山东鲁化天诚贸易有限公司。 8、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硫酸铵含有草甘膦,能至农作物死亡绝收,不能用于化肥,在化肥行业和农业方面众所周知,因此几乎没有农资公司敢于销售此类硫酸铵, 由于此类硫酸铵不能用作化肥,是一种垃圾,因此出厂价极低,比用作化肥的硫酸铵价低600多元。 8、 贵局可以向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求证核实:该硫酸铵绝对不可以作为化肥销售,不能在农资市场流通,南通江山化工股份公司承认这个事实。如果此批硫酸铵用于农作物将会导致10万亩农作物绝产,将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为这个案件牵扯面较广,建议省局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彻底打掉这个窝点!另:苏州欧陆分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可以对样品进行化验,检测。 有什么具体信息可以通过邮件索取,因为对方挣得黑钱太多害怕报复,敬请谅解!1076056218@qq.com
[2011-1-12 21:34:43]
|
| 回 复: |
你好,我们已将线索下发至聊城经侦支队,如有确凿的证据或者更详细的线索,请到聊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报。 |
|
| 单 位: |
|
| 姓 名: |
李世民 |
| 电 话: |
13969181033 |
Email: |
1076056218@qq.com |
| 地 址: |
|
| 留 言: |
1、 在山东聊城茌平贾寨乡有一处化肥换包装造假窝点:聊夏路与临博路交界口往南2-3华里处路西有个“好再来饭店”,从饭店北临路口往西100米路南有个大门,写着格润农业字样的厂子就是。 2、 制造销售至农作物死亡的假硫酸铵化肥! 3、 该窝点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买来的非农业用硫酸铵当农业用硫酸铵销售! 4、 该硫酸铵由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该硫酸铵含草甘膦,农作物吸收后死亡绝收,因此这种硫酸铵不能用作化肥,不能在市场作为化肥销售,因此出厂价极低。 5、 农业用硫酸铵是焦化厂生产目前出厂价为800元/吨左右,而南通有害硫酸铵出厂价为100元/吨, 6、 该窝点用低廉的有害的南通硫酸铵冒充农业硫酸铵获取巨额暴利,有7000吨有害硫酸铵从聊城东站通过铁路发到日照港、河北、河南等地,非法牟利400多万元,坑农害农。 7、 赃物存储地:日照港口现有5000吨硫酸铵,系聊城金谷农资有限公司由聊城东站发货至日照港接收方为山东鲁化天诚贸易有限公司。 8、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硫酸铵含有草甘膦,能至农作物死亡绝收,不能用于化肥,在化肥行业和农业方面众所周知,因此几乎没有农资公司敢于销售此类硫酸铵, 由于此类硫酸铵不能用作化肥,是一种垃圾,因此出厂价极低,比用作化肥的硫酸铵价低600多元。 8、 贵局可以向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求证核实:该硫酸铵绝对不可以作为化肥销售,不能在农资市场流通,南通江山化工股份公司承认这个事实。如果此批硫酸铵用于农作物将会导致10万亩农作物绝产,将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为这个案件牵扯面较广,建议省局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彻底打掉这个窝点!另:苏州欧陆分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可以对样品进行化验,检测。 有什么具体信息可以通过邮件索取,因为对方挣得黑钱太多害怕报复,敬请谅解! 1076056218@qq.com
[2011-1-12 21:24:55]
|
| 回 复: |
你好,我们已将线索下发至聊城经侦支队,如有确凿的证据或者更详细的线索,请到聊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报。 |
|
| 单 位: |
普加网络广告 |
| 姓 名: |
董宝健 |
| 电 话: |
13553168828 |
Email: |
|
| 地 址: |
|
| 留 言: |
待 报送:中国司法部门 待 抄送:中国审计部 中国财政部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待 转送:天涯论坛 全国各大知名媒体 网络 新闻记者 报纸等 我是一网易彩票彩民(网易彩票电子票号,人民币银行账户结算) 登入名 diai999@163.com 实名 董** 身份证号 370181197801281113 手机号 13553168828 第一个问题 网易彩票网站http://caipiao.163.com/上的十一选五 (又名十一运夺金)是山东体彩发行的,网易认可是山东体彩发行的,我以前在济南市面上购买过,玩法规则了解,在看过网易相关网页后,从2010年10月06日购买彩票至今1个月左右,在11月12日上午,在解决下一个问题时,给山东体彩的发行部们电话核实,山东体彩客服电话 4006185188客服人员均承诺没有对任何网站做出网上售彩票十一选五票电子票的授权,(已录音取证)且建议我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致我怀疑网易彩票是非法彩票 是黑彩票站,我所购买票的费用,山东体彩是没有收到钱的(因为没有授权),也就是说我所购买的彩票是假的 不是真正的山东体彩发行的。请求法制机关协助,即便是有授权,授权的合法性 有待于考证,我不接受网易彩票所说的还有第三方 *** 介入,如果第三方介入,那将是体育局又一赌球大案的开始------,我本不想看到这个结局因为我在山东体彩和网易之间,我就是第三方了,不接受会出现第四方—— 我对我购买山东体彩的费用流向有个知情权,我们彩民购彩费用是交给山东体彩发行中心的,我们有权知道 网易彩票是如何跟山东体彩结算的,且山东体彩发行中心是没有授权给网易彩票网售彩票这是个事实------
第二个问题 自购彩第一天2010年10月06日起,至11月12日,共投入11780元 中间提出现金5987元 剩余款项在网易彩票网用易宝中账号购买彩票,截止2010年11月12日余款20元,中间在十一运选五夺金中第 10111002期至10111006期 倍投共投入62元/5期中,事后发现网易在最后一期给我追号失败造成 我10111006期 损失中奖机会,(中奖后金额是 96元)前4期成功时我没有中奖费用已扣走,第5期没有购买成功(费用也扣走)恰恰中奖了,恰恰网易这期没有购买成功,造成损失。后来给网易交涉多次,未给出明确说法,说我款项未付,实际结果是我在开奖的前天晚上就支付款项了,且有部分证据,且通常款项未付余额不足时整体的订单 62元/5期是不会下单成功的。(现实是 我整体62元/5期一次性下单成功,)目前根据网易客服的回复,我不能接受,保留向政法机关起诉报案的权利。
请全国亿万网民 彩民 帮我讨个公道!!!!!!!!!!!!! 董某人 深谢! 请全国各大媒体新闻记者可以电话连线本人,欢迎链接复制转载—— 附相关图文证据
[2010-12-17 17:16:02]
|
| 回 复: |
你好,请你到当地公安机关反映。 |
|
|
|
|